中新網衢州10月28日電(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張旭)“猜猜我是誰”的電話詐騙成當下盛行的詐騙伎倆,10月28日,記者從浙江衢州中院獲悉,兩名廣東男子利用電話冒充熟人在衢州行騙,因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並處罰金10000元及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8000元。
  去年6月26日晚,被害人鄭某接到一寧波移動號碼的陌生電話,他接通後對方隨即掛掉。
  鄭某以為是自己的朋友便回撥號碼,“鄭**啊,最近好麽?”對方接通電話後,在電話中直呼鄭某名字,並以熟人的語氣與他交談。“你是馬*吧……”鄭某誤認為對方就是寧夏的朋友馬某。
  第二天上午,鄭某又接到了“朋友馬某”的電話,說自己前一晚和朋友在寧波奉化唱歌后找小姐開房被公安機關抓獲,共需要交10000元罰款,要求鄭某暫借其1萬元,並提供了一工商銀行賬號。
  鄭某信以為真,便讓人前往銀行將1萬元現金匯入該賬戶,然後電話告知“朋友”。事後,鄭某才發現自己被騙了,朋友馬某根本就沒有來過寧波,便報了警。
  衢州警方經過調查獲悉,電話中的馬某是廣東省白電縣的鐘某。
  去年5月份,鐘某承租了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南華大院的一齣租屋,併購買了手機,又糾集老鄉黃某一起購得手機卡和他人身份信息資料等。
  之後,兩人一起在該出租房內以撥打身份信息上的電話號碼,冒充熟人、朋友的方式向號碼的持有人進行詐騙,並不斷購買新的他人身份信息資料、更換詐騙所使用的手機卡。
  兩人約定由鐘某承擔房租等費用,鐘某詐騙所得歸自己所有,黃某詐騙所得與鐘某平分。當日從鄭某的錢到帳後,鐘某電話聯繫他人將10000元錢取出,扣除1000元的取錢費用後,剩下的9000元返存至黃某提供的銀行卡內,兩人各分得4500元。
  去年7月11日凌晨,被告人鐘某被抓獲歸案,歸案後,其親屬為鐘某退出贓款1萬元,公安機關發還被害人鄭某。今年8月7日,被告人黃某主動到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福華派出所投案。
  法院一審均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鐘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並處罰金10000元;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8000元;並判決對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充電器4個予以沒收。二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,上訴至衢州中院。衢州中院作出二審裁定,駁回二被告人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(完)  (原標題:兩男子利用電話冒充熟人行騙 因詐騙罪分別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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